因工作需要,南豐鎮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若干名,具體招聘事項如下: 一、報考基本條件 二、招聘崗位、人數、崗位條件及相關說明 |
上述崗位條件相關說明:
(1)35周歲及以下:即為1979年1月1日(含1月1日)以后出生;
(2)全日制本科:即高中畢業參加全國高考,直接進入普通高等學校就讀,并獲得國家承認的四年制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學歷和相應學位;
(3)全日制大專:即高中畢業參加全國高考,直接進入普通高等學校就讀,并獲得國家承認的專科學歷;
(4)工作年限: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12月31日,報名時請攜帶相關單位的工作證明(加蓋單位公章),要求證明中能夠體現從事的崗位及年限;
(5)此次招錄人員性質為非在編人員,即非機關公務員和事業人員身份。
三、報名和資格審查
1.報名時間:2014年4月2日—4月15日,上午8:30—11:00,下午13:00—17:00(節假日、周日除外)。
2.報名地點:南豐鎮組織人事辦(南豐鎮鎮政府內)。
3.聯系電話:0512-58908182;0512-58620002。
4.報名辦法:必須是應聘者本人到現場報名,不可委托報名,每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招聘崗位。報名時須持《南豐鎮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》(可到南豐鎮政務網http://www.nf.zjg.gov.cn/index.asp下載填寫,A4紙)、本人身份證、戶口簿、學歷、學位證書(應屆畢業生可持《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》)、職稱資格證等有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(A4紙)、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(A4紙,需有單位公章)和其他佐證水平與能力的材料,同時提交一寸免冠彩色同底證件照1張(要求與《報名表》上照片一致,背面寫上姓名)。
5.資格審查: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報考對象和條件如實填寫,在報名、考試、體檢、考核中,一經發現不符合崗位條件或有弄虛作假現象的,則取消報考資格,責任自負。
四、考試內容及有關規定
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,按照逐輪淘汰的方式進行。
1.筆試
(1)原則上按照1:3的比例開考(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工作人員和建管所工作人員除外),當各類型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時,按實際報名人數和崗位職數3:1的比例,確定招聘職數并開考。
(2)筆試內容主要為綜合基礎知識,不提供指定教材。筆試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;
(3)請在報名后保持聯絡電話通暢,因考生原因造成聯絡方式不暢通或在發出筆試通知后,12小時內未回復者,視為自動放棄筆試。
2.面試
(1)在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,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,按各招考崗位實際數1: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;
(2)若筆試成績合格人數低于此比例的,則全部參加面試;
(3)招聘崗位最后一個面試名額的筆試成績并列者均參加面試。
(4)因考生原因造成聯絡方式不暢通或在發出面試通知后12小時內未回復者,視為自動放棄面試。
(5)若進入面試人員自動放棄,則從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合格分以上的人員中,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;
(6)面試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,未進入面試人員不再另行通知。
(7)筆試、面試成績均在合格線以上者,按照筆試、面試成績各50%比例,計算考試總成績。
五、體檢和考察(政審)
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、根據擬招職位數1: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。經體檢、考察后,如有缺額,從報考同一職位的考試總成績合格分以上人員中,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。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。根據招聘職位要求,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。
六、錄用和待遇
1、錄用經筆試、面試、體檢、考察合格的人員,由鎮組織人事辦發放錄用通知書,錄用者須按《錄用通知書》規定的時間及時報到,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(勞動)爭議等事項,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。錄用人員試用期六個月,期滿經考評稱職及以上者繼續留用,簽訂一年期勞動合同;考評不稱職或者人崗相適度不匹配的,取消錄用資格,自謀職業。
2、待遇參照同職同類人員標準執行,同時按規定辦理社保。
張家港市南豐鎮人民政府
2014年4月2日
附件下載: |
南豐鎮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(201442131055).rar
精彩不斷盡在張家港在線招聘職場攻略(http://www.ehkcity.com/new.asp)專欄!敬請關注!